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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动入事部于1996年颁发的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》第144条:安全阀启闭压差应为整定压力的4%〜7%,最大不超过10%。
锅炉安全阀是确保锅炉压力不超过允许压力的安全装置。为了确保锅炉的安全,又不使锅炉各承压部件的强度裕量过大,安全阀的整定压力不应超过锅炉额定工作压力太多。为了避免锅炉正常运行时压力波动引起安全阀开启,安全阀的整定压力也不宜太低。按《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》规定,额定蒸汽压力为0.8~5.9MPa的锅炉,安全阀整定压力为额定蒸汽压力的1.04〜1.06倍。额定蒸汽压力大于5.9MPa的锅炉,安全阀的整定压力为额定蒸汽压力的1.05~1.08倍。
如果安全阀的启闭压差小于4%,则当蒸汽压力升至安全阀始启压力,安全阀开启,蒸汽的压力还高于额定蒸汽压力时,安全阀已经关闭,这样对锅炉的安全不利。如果安全阀的启闭压差大于10%,则当蒸汽压力升至安全阀整定压力,安全阀开启后,蒸汽压力已降至低于额定压力时,安全阀还没有关闭,不但大量蒸汽从安全阀排空造成损失,而且会使蒸汽压力降至低于允许压力波动范围的下限,引起生产波动。
因此,安全阀启闭压差应为整定压力的4%~7%,最大不超过10%的规定是合理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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